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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器人工程学院组织学习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》专项会议
作者:朱雨婷
时间:2018-11-16

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》,坚持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,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。2018年11月16日,机器人工程学院在教六208-7召开专项会议,组织学习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》,会议由常务副院长刘显忠主持,机器人工程全体教职工参加。

学习会议上,常务副院长刘显忠逐字逐句全面领学了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》,对部分重要条款及内容进行了详细地解读,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对下一步抓好全院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相关部署。副院长刘张向全体教职工再次说明《机器人工程学院安全防火组织机构》,并要求大家熟知自身责任。

最后,就如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,刘显忠提出了如下要求:

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,坚决避免“职责交叉就推诿、覆盖不全有漏洞、责任不细难操作、职责不清难追责”等问题。要真正明白自己肩负的消防工作责任所在,紧盯消防工作中的重点、薄弱环节,切实把消防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。要结合背景理解、深入学习理解、结合工作理解、与时俱进理解,依法依规履行好消防工作职责。

各系、各班级需通过开展活动宣传、组织会议宣传等方式,深入做好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》宣传贯彻工作。实验室负责人需认真学习《机器人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》、《机器人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》、《机器人工程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》等相关管理制度。

通过这次学习,全体教师提高了消防安全意识,明确了自身肩负的职责。为此我们深信,机器人工程的消防安全环境必将更加良好。